何謂「九二共識」
召集人 陳錫蕃
關鍵字: 九二共識 一個中國各自表述 中華民國憲法
最近馬英九總統問蔡英文是否承認「九二共識」。究竟什麼是「九二共識」?本文將加以探討。
話說從頭。民國七十六年蔣經國總統開放老榮民返大陸家鄉探親,在此之前,兩岸經過熱戰,冷戰,我國的兩岸政策是不接觸、不妥協、不談判。開放探親後,其他國人亦隨而前往大陸探親,繼之經商、投資、求學或觀光、甚至就業。政府睜一眼,閉一眼,採取放任政策。到了民國八十一年,由於之後接觸頻繁,出現了一些問題,需要兩岸共同解決。
惟兩岸互不承認,縱有問題,如何共同解決呢?這就要看中國人的智慧了。兩岸先各自成立政府機關,我方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簡稱陸委會),陸方為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簡稱國台辦)。然後再各自成立一白手套機構,我方稱海峽交流基金會(簡稱海基會),陸方為海峽兩岸關係協會(簡稱海協會)。
這兩個白手套機構各自稱為非官方機構,就可以代表兩岸對話,但實際上任何人都知道其預算及人員都來自政府。民國八十一年,先是兩會決定各派代表團於十月二十八日在香港協商有關文書查核之協議。
此次協商不甚順利,因大陸堅持兩岸會談必須在一個中國原則下進行。可想而知,陸方的一個中國就是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與台灣同屬一個中國。我方則認為一個中國沒有問題,因為中華民國憲法就是一個中國,大陸地區與台灣地區同屬一個中國,所以雙方對於一個中國就有了不同的表述,結果不歡而散。其後經電傳往返磋商,決定對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後,正式會談時此一政治性議題暫時擱置,故有民國八十二年四月新加坡辜汪會談。
此一過程甚為複雜冗長,讀者如有興趣可參閱蘇起、鄭安國主編的「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共識的史實」這本書。「九二共識」的確是蘇起在事後,提出的說法,也就是將這一段複雜冗長的過程濃縮為四個字,當然也可以濃縮為另外四個字。總之,民國八十一年兩岸達致一個協議、一個君子協議、一個默契、或一個共識,才可能於民國八十二年四月在新加坡舉行辜汪會談。
新加坡會談中簽署了兩岸公證書查證協議,兩岸掛號函件查詢補償事宜協議,兩會聯繫與會談制度協議,以及辜汪會談共同協議等四項協議。
這就是「九二共識」。如今有人否認「九二共識」,說並無一項文件經兩岸代表簽署,叫做「九二共識」的。事實上,的確並沒有這種文件。須知中外歷史上有許許多多事件,因為複雜冗長,後來史家將之濃縮為幾個字,不勝枚舉,如貞觀之治、安史之亂、五胡亂華、淝水之戰、三十年戰爭、十字軍東征,都不是當時的用法,而是史家筆法。
民國八十九年五月,陳水扁就任總統,六月接見美國訪賓時,亦曾表示願在九二共識、即一中各表之下與中共續談。但次日即遭時任大陸委員會主委的蔡英文否認此說。因此辜汪會談,只有第一次,而歷經陳水扁八年任期,並沒有第二次。
一直等到民國九十四年四月由國民黨主席率團訪問大陸進行和平之旅,與胡錦濤總書記發表五項共同願景聲明,重申九二共識,而國民黨納入黨綱。馬英九以之作為競選的兩岸政綱,才能在民國九十七年六月立即恢復兩岸兩會協商。達致直航、觀光等協議,特別是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尤其重要。
蔡英文可以反對「九二共識」,但不能否認「九二共識」的存在。縱使否認「九二共識」的存在,蔡英文是否承認中華民國及中華民國憲法呢?這才是關鍵中的關鍵。我們主張在中華民國憲法下是一個中國,依據憲法,大陸地區與台灣地區同屬中華民國,有何不妥?何必躲躲閃閃?
原文: 何謂「九二共識」 -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網址: http://www.npf.org.tw/post/3/8603
- Feb 21 Mon 2011 10:59
九二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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