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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問題大家談 : /林海嫣採訪報導
發表人 elsanre 於 2010/12/31 10:37:11 (35 人讀取)

 

 

  面對現今媒體受人詬病為社會亂源,「自律似乎乃是為一選擇」,但若自律不成,他律則虎視眈眈等待機會直撲而來,此乃中華民國新聞媒體自律協會於第三次會議中,重申的共識。但口號說得再大聲,究竟新聞如何自律?

  本次座談會分別針對「新聞的置入式行銷」、「不良食品、醫療新聞」、「社會新聞」以及「如何加強內部控管」四項議程,作為探討焦點。由中華民國新聞評議會主辦邀集產官學各界代表一同探討提升新聞品質與媒體環境。其中,新聞業界代表包括:台北市報業工會與中時副總編輯劉永嘉、台灣省報紙試業協會林大謙、公視資深製作人屠乃瑋、台灣新生報總編輯周大友、台灣立報副總編輯廖雲章、自由時報副總編輯吳俊彥、國語日報採訪組組長王建榮、經濟日報社長楊仁峰、聯合報副社長黃素娟、台視新聞部經理左燕妮、東森電視台代表張玉玲。

  新評會主委成嘉玲在會議開場時便引用兒少新聞的報導,提醒媒體業者兒童及青少年的識別力不夠成熟容易受到媒體的影響,因此握有權力的媒體更應該擔起責任,給予閱聽眾良好的新聞環境。從新聞業界的角度來看,多數媒體站在市場導向立場之下,相較於公共媒體其自律情況顯得較為有限。為了在商業利益與新聞倫理兩者間找到平衡點,一般新聞媒體選擇的是在守門過程中做到基本的把關。

  首先,新聞的置入式行銷問題,又分為「商品的置入性行銷」與「政府的置入性行銷」兩種。針對「商品的置入式行銷」,目前問題仍未獲解決,其中商營媒體依舊存在,非商營媒體則情況較佳,公共媒體則保有一貫的獨立性。多數業者表示,雖然難以拒絕業配新聞,但在編輯上至少會區別純淨新聞與商業性新聞的不同。在平面媒體部分,經濟日報社長楊仁峰表示,透過標題、刊頭與裱框的不同來加以區隔;電子媒體部分,台視新聞部經理左燕妮以「百貨戰」為例,強調縱使一家出資也必須報導各家百貨業者之訊息以維持平衡報導。世新大學新研所教授黃肇松以「假球案」比喻,說明置入性行銷所帶來的後果,便是失去新聞媒體應有公信力,喪失閱聽眾對媒體的信任。

  針對「政府的置入性行銷」則受到一致撻伐,指稱政府帶頭做壞榜樣。東森電視代表張玉玲即指出,政府置入新聞的情形確實多於商業置入。對此,新評會委員台師大大傳所教授胡幼偉表示,衛廣法修正草案已納入政府宣傳嚴禁置入新聞。他建議,可以採化暗為明的方式,將新聞置入檯面化,但要有清楚的標示以做區隔。

  對於「不良食品、醫療新聞」與犯罪、性侵、兒少的「社會新聞」會中亦有一定共識,強調須維護良好新聞編輯方式不犯規。但台視經理新聞部左燕妮指出,為避免受到裁罰,只要有出現身心障礙者的新聞無論好壞皆會上馬賽克,形成「亂碼一通」的獨特現象。對此,新聞局編審代表林珊如則表示,裁罰目的僅是為了達到威嚇效果,對於立意良善的新聞並不會開罰。

  另外,有關兒少、性侵、犯罪等社會新聞,新評會委員兒福聯盟主席王育敏表示,切勿輕忽資訊串流的可怕,媒體報導只要一個環節沒有把關,當事人的隱私便會散布開來而受到侵害。國語日報採訪組組長王進榮則說明,為保護兒少當事人應採化名處理,且報導重點事後的危機處理而非犯罪過程細節的描繪。黃肇松也認為,兒少新聞應增加正面報導及減少負面報導。

  針對新聞如何自律的問題,新評會委員胡幼偉表示,應建立編採規範方針,對於有違法情形可採案例說明供新聞工作人員參考。他還建議新聞媒體關切的焦點除了解決現今問題外,更應具遠瞻性,例如探討未來十年該談什麼樣的問題。新評會洪瓊娟委員認為,新聞守門過程必須建立好防火牆,以過濾問題新聞。另外,新評會吳永乾進一步表示,政府單位應支持新評會的運作,讓新評會得以發揮新聞自律的效益,而非以他律來規範新聞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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