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電視網路開播帶來的新媒體管制思考

Posted 十二月 7th, 2010 by a93129312

【2010.11.30╱NccWatch媒體公民行動網╱陳雅萱撰】

2009年壹電視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提出申請5張電視頻道執照,因背負「腥煽色」包袱,至今只通過電影、體育兩台,資訊綜合台、新聞台、娛樂台三台之申設履遭否決,遲遲無法進入有線電視系統,但壹電視並未就此低頭挨打,今年七月起先藉由網路電視台開播、進入中華電信MOD,甚至考慮發送免費數位機上盒加速走入家戶之客廳,充分展現進入電視內容市場之決心。

然而,壹電視網路開播後引來立委關切,要NCC管理網路電視以協助整體業界加速發展,此舉雖引來壹電視大呼「搞戒嚴」的控訴,但也引領筆者更進一步思考,隨著通訊傳播匯流整合,新興媒體如網路電視的管制議題,應超越「該不該管制」的二元思考,因為,新內容與服務設計越來越多元,其數量與影響力日漸壯大,將是未來重要的文化與表意場域,對這些新媒體的合理管制不必然是惡意地箝制言論自由,反而可促進產業正向發展,像壹電視藉由網路開播,立基於網路頁面上的數位電視平台是新媒體發展的重要趨勢,故主管機關應積極提出具正當性的管制思維與做法,相關規範、管制與政策是台灣不得不面對之議題。 

目前世界各先進國家對於一般的網際網路之新媒體管理皆是採取一定原則的低度管制,現階段台灣以網際網路管理原則,例如,內容違反兒少保護或是公序良俗時依法裁罰,也是合理作法,但筆者憂心的是,未來踩在法律邊界、模糊地帶的內容增多時,現行管理原則將難以有效施行。

舉例來說,壹電視在網路上的「天氣預報」節目,除了提供各地氣溫、雨量等氣象資訊外,更有穿著清涼、乳溝若隱若現的「天氣女孩(Weather Girls)」,一邊撫摸身體的性感畫面,雖然三點不露卻充滿成人世界想像的內容,重要的是,顯然只要擁有電腦、行動電話等任何可上網的裝置,直接點選或搜尋有關壹電視的Weather Girls便可無限次數點閱,收看者很有可能是未成年,影響程度難以估量。

筆者建議,新媒體如網路電視台等雖屬於低管制類別,擁有一定程度的自由開發與設計製作空間,但同時也應提供相關的過濾使用者機制,符合保護未成年原則;此外,以歐洲對新媒體內容的管制爭議經驗來看,許多國家也建議以協同管制(co-regulation)取向,包括要求業者自律,例如制定相關規範、處理個案,在藉此經驗形成準則後,再由作為政府或主管機關之法定規範與管制考量。

以英國為例,英國為因應數位化後青少年可藉由行動電話近用網際網路之相關內容與服務,便採取以業者自律為主的管制架構,由電信業者警告警告不符內容規範的視聽服務提供者,若有累犯情形則將導致懲罰,例如電信業者可中止和內容業者之契約等。另一方面,對於整體視聽相關的新媒體平台發展,除了消極的負面管制外,也應納入積極、正面管制之思考,鼓勵相關內容產業與社會回饋規範,以健全市場發展,維護消費者與公民利益。

(作者為中正大學電訊傳播所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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