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旺買中嘉 立委憂媒體壟斷

2010年 10月29日 蘋果日報

從嚴審查
繼富邦金控董事長蔡明忠成立大富媒體併購有線電視凱擘後,旗下擁有一百多萬收視戶的中嘉網路有線電視出售案,日前傳出由旺旺集團董事長蔡衍明為首的團隊買下,昨立法院多名立委憂心恐有言論集中化、媒體壟斷疑慮,決議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對兩併購案應辦理多場聽證會,並要求採嚴審措施。NCC主委蘇蘅表示將關注相關問題,考量公平原則下才准併購案。

倡公聽會監督

昨NCC主委到立法院進行明年度施政計劃報告,會中多名立委對近來有線電視系統併購案多所質疑,包括旺旺旗下有中國時報、工商時報、中視、中天電視頻道,立委葉宜津就擔心恐有媒體壟斷疑慮,管碧玲更說大富與旺旺兩大併購案是數位匯流下的媒體巨獸,因兩集團在中國分別有龐大營收或相關布局,憂心中國影響力透過市場通路掌握台灣媒體。立委郭榮宗認為這些恐導致言論無法多元,NCC應事先提出看法。
NCC主委蘇蘅表示,會關注壟斷與言論集中化問題,在公平不濫用市場地位下才會准併購案。
交通委員會也決議,財團積極併購有線電視,勢必造成大者恆大的媒體言論集中化,要求NCC在兩個併購案決議前辦理多場聽證會,決議過程與結果都應資訊公開。
由旺旺集團等成立的旺旺寬頻昨發表聲明指出,歡迎主管機關依法嚴格審查,並指有線電視系統市場運作已有秩序,沒有任何人可影響或妨礙其他人的言論自由。
記者徐毓莉

 

兩大併購案 考驗NCC

Posted 十一月 2nd, 2010 by Eleanor
【國際視窗】 ....[上一篇][下一篇]NCC主委蘇蘅....目前為第9386篇/共10055篇

【2010.10.28╱聯合晚報╱記者唐孝民╱特稿】

數位匯流是時勢所趨,一定程度的經濟規模支撐,亦是數位匯流必須的重要條件,身為國內通傳產業的監理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除了做好維持市場公平競爭、避免壟斷的把關工作,更重要的是應儘速釐清,在數位匯流的大趨勢下,政府的媒體產業政策究竟是什麼?沒有政策藍圖,只就個案量做限制,不儘缺乏說服力,限縮媒體產業的發展,也會折損政府公信力,徒留「限制媒體自由度」的罵名。

蔡明忠兄弟以私人公司名義併購凱擘案,以及中時旺旺集團併購國內第二大有線系統中嘉集團,其中任何一件併購案,都會造成國內通訊與傳播產業生態重大影響。這兩項併購案,凸顯法律與現實的嚴重差距。

現有的有線電視廣播法衛星電視廣播法,以系統戶數不得超過三分之一,以及頻道數不得超過四分之一,就市場垂直與水平整合進行管理,防止壟斷的不公平競爭,損及消費者權益,做為通傳產業監理的把關工作。

但不論是三分之一收視戶,或是四分之一頻道數的限制,皆是規範防止有線電視市場壟斷的舊有法律,實在無法因應數位匯流後,可能對整體通傳產業的影響。

台灣大哥大在電信市場市占率排名第二,富邦金控是國內金融產業的二把手,NCC在審理凱擘案,不少專家學者認為不能只是以有線電視的垂直、水平整合,做為審核的依據,必須將蔡家兄弟在結合電信、金融與有線電視通路後,可能對整體通傳產業所形成的強大影響力,納入審核依據,才能避免未來在監理業務上,以管窺天的漏洞。而旺旺集團併購中嘉案,也得釐清媒體過度集中的疑慮。

中時旺旺併購中嘉案,與蔡家兄弟大富媒體併購凱擘案,都是台灣社會十分矚目案件,也將對媒體產業生態產生重大影響。NCC的審查原則不應只是採頭痛醫頭式的個案審查,面對大集團積極搶進數位匯流產業,NCC必須有與時俱進的監理思維,事先建制周延的法律規範,達到促進媒體升級、整體產業的公平競爭以及提升消費者的權益的多元目標。

全文轉引自: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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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防集團併購 引發市場壟斷(陳炳宏)

2010年 10月30日 蘋果日報

繼富邦蔡家以360億併購外資凱擘集團旗下有線電視系統80%股權,成為全台最大的有線電視系統集團後,才一個月不到,日昨旺旺集團宣布與東森、國泰金控等集團以700億天價聯手拿下另一外資安博凱集團旗下有線電視系統86%股權,台灣有線電視產權交易令人目不暇給,產業老大陸續換人做做看。

針對前述交易,有人樂見本土集團搶回有線電視產業主導權,但也有人憂心有線電視產業日趨集團化,消費者會成為待宰羔羊,而媒體產權集中化後,多元言論市場將隨之消逝。不過有線電視產權到底在外資,還是在地資本手上比較好的問題未必有定論,我們當然樂見媒體產權由在地資本所擁有,以免被不當操控,但沒人敢說,在地資本一定比外資更在意消費者的福利,或更樂意提升服務品質。其次媒體集團化與產權集中化雖是有線電視發展的困境,但這卻不是因兩併購案才發生的,有線電視產業十數年前早已集團化,從早期的東森與中嘉,幾年前轉手外資凱擘與安博凱,再變成富邦與旺旺,兩併購案只是讓產業老大換人做做看而已!
因此兩併購案發生後,議題焦點應該在於兩集團是否會再透過市場水平與垂直整合,完全壟斷台灣有線電視產業。據此脈絡,建議主管機關積極思考以下幾項必要的因應之道。

 

壟斷剝奪選擇權

首先,當有線電視產業集團化與產權集中化成為產業趨勢而無可挽回後,值得關注的議題應該在市場是否遭水平與垂直整合。例如當有線電視經營區已遭壟斷後,消費者根本沒有選擇有線電視系統的權利,如果這時還要讓系統集團來決定消費者可以看哪些頻道,意即頻道市場也被這些集團所壟斷時,消費者則不僅沒有系統平台的選擇權,連頻道的選擇權也隨之被剝奪了,結果只好任人宰制。
因此兩併購案發生後,主管機關應積極研議嚴防有線電視集團同時壟斷系統平台與有線頻道,即有線電視上下游市場同遭壟斷的良方,以保留頻道業者的一線生機,不能再讓頻道市場落入相同下場,這不僅是保障頻道業者的生存權益,也是保障消費者選擇頻道的權利,否則消費者每月被迫付500多元,去訂約有100個頻道的有線電視服務,但常收看的頻道也許只有10個左右,那這些沒人看的頻道如何出現在系統平台的?理由無他,這是因為那些頻道與系統業者屬於同集團所擁有,所以不管消費者愛不愛,那些頻道都會賴在系統平台上,消費者只能被迫多付錢去養那些他永遠不看的頻道,而濫竽充數的結果,就是系統業者不斷要求調漲收視費,但業者永遠不管消費者不看的頻道為何會有那麼多?
如果主管機關有擔當,也懂得未雨綢繆的話,應該立即修法或要求兩大集團承諾,同一集團的頻道在所屬系統平台上不僅不得超過現行法規的1/4,且要率先符合未來修法的標準,即不得超過總頻道數的1/10(但我個人的理想規範是基本加數位頻道數不得超過5個),才能徹底斷絕同集團壟斷上下游市場的可能。
其次,既然大家認為本土集團比外資更樂意深耕這塊土地,那就要建請兩大集團展現愛台灣、愛鄉土的決心,承諾增加在地(社區)節目產製的預算比例。規範有二,一是承諾每年提撥營業額的固定比例,作為系統自製頻道節目與新聞產製的經費,否則有線集團透過綜效策略,必定大量砍刪社區新聞與自製節目的預算,讓各地系統台播相同節目以減少支出,接著即是裁減節目與新聞部門的人力,主管機關不得不審慎面對失業潮問題。
另外,主管機關亦應要求兩大集團編列一定比例的預算作為系統台推動與獎勵民眾與團體近用媒體的專款,即讓公用頻道業務擁有固定的經費,以發揮公用頻道的積極功能,並提供場域落實民眾的媒體近用權。

 

作者為台灣師範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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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評論】媒體併購審查 NCC應建立審查流程與標準(戴智權)

文/戴智權(目擊者特約記者)


富邦蔡家併購凱擘後,旺旺集團又併購了中嘉,台灣的有線電視系統頓時形成兩大集團。研究指出,媒體集團並非十惡不赦,可以提升國內媒體的經營綜效,更具有競爭力。然而,傳播學者認為,由於媒體併購案例不單單是股權轉讓或董監事更換的問題,也是閱聽人媒體近用權消費者權益的重要議題。更有甚者,在數位匯流(Digital Convergence)的浪潮下,媒體併購不是單純兩間媒體的問題,更是整個通訊傳播產業發展的重要課題。因此,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NCC)對於媒體併購的案例,應該要謹慎審查。

過去幾年,曾經發生過幾個媒體併購的案例,包括「國民黨三中媒體移轉中時集團案」、「中廣股權移轉予趙少康案」及「旺旺購買三中媒體案」。前兩個案子,並無經過「公告」、「公眾討論」及「召開聽證會」的程序。可是,旺旺購買三中媒體一案卻要經由公聽會,NCC的審查時間也較前兩個案子為長,而且審查的寬嚴標準不一。

媒體併購案例,只會越來越多。面對這次的媒體併購案例,NCC可以透過這個個案,建立一套標準的審查流程。以富邦併凱擘為例,NCC發言人本來說10月底會讓這個併購案過關,可是後來因為輿論壓力,加上凱擘與台固媒體結合後的市場佔有率為33.2%,幾乎到達有線廣播電視法市佔率三分之一的上限。

因此,NCC在2010年11月4日召開公聽會,讓相關的業者及消費者表示意見。從這個個案可以看出,前階段的審查明顯比較寬鬆,而後階段卻開放公眾表示意見,程序較為嚴謹,前後標準顯然不一,不管是業者或消費者,都會被弄得一頭霧水。

除了行政程序法有一般性的規定外,我國廣電三法及電信法並無對於相關程序有任何的規範。每次遇到媒體併購的案例,主管機關就依其自由心證或社會輿論是否給予壓力,決定是否召開公聽會,這樣的決策會流於恣意,也未必符合依法行政的原則。

因此,筆者建議NCC在探討廣電三法與電信法的修正時,應該也要適時地將審議程序及准駁的依據放入草案,一併送到立法院審理。未來草案通過後,相關業者有所依循,更落實依法行政原則。 

(本文刊載在《目擊者電子報》第2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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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擘案凸顯廣電三法的不足

Posted 十一月 24th, 2010 by baggie

【2010.11.24/經濟日報╱社論】

凱擘有線電視系統經營權易手一案,最近終於大致底定,就待投審會確認後,由大富媒體接手。此案初始,即因收購者台灣大哥大觸及黨政軍條款而出局,直到公平會及國家通傳會(NCC)分別對新團隊提出十多項的條件,在支持、反對意見並陳下過關。這項交易總額近700億元的併購案,除了規模龐大的意義外,也試圖建立個案審查的通案規範;放眼未來,此案的價值更在於透過實例,讓人看到現行廣電三法的不足。

包含廣播電視法、有線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的廣電三法,除黨政軍條款的規範方式過時、必須改弦更張外,另外一個問題,就是對影音媒體的監管架構,應儘快導入競爭規則。NCC開給大富的條件中,主要就是要防止凱擘濫用市場力量。凱擘的市場力量,一是它在有線電視系統的高市占率,影響與其他電視或多媒體平台間的水平競爭;另一則是它自有或控制的頻道,即利用頻道授權,讓其他電視或多媒體平台難以與之競爭;再者,它也會影響言論內容市場的競爭,甚而誤導決策,帶來傷害層面更大的不公平競爭。

但是,無論是現行有廣法,還是NCC報院的修正草案,除維持用戶及自有頻道數上限外,並無防止系統業者濫用市場力量的競爭條款。在此案中,NCC是以業者自行提出確保競爭承諾的方式解決,但其法律基礎是薄弱而有爭議的,而且這些個案式的承諾,無法約束其他具市場力量的業者,也無法涵蓋現階段還想像不出的反競爭行為。隨著數位匯流,有線電視與電信將趨於一致,因此應參考電信法的做法,將競爭條款納入有廣法。但即使如此,在競爭條款的行使上仍須謹慎,特別是對新興服務的推出,應採輕度管制的態度,以兼顧發展需要。

此外,也要關注頻道節目的競爭問題。隨著無線及有線電視的數位化,未來電視頻道數量,可能遠遠超過有價值、受歡迎的節目,握有黃金節目的業者,就會因此取得市場力量,並可利用節目授權的機會行使這樣的力量。同時擁有平台與節目頻道的業者,更可交互使用這兩種工具,延伸市場力量。

面對這樣的授權競爭問題,政府在凱擘案的附加條件及衛廣法修正草案已有相當著墨;但衛廣法草案的要求是,無論節目是否受歡迎,「無正當理由」時,授權都不能有差別待遇,這非但與只管制市場力量的原則不符,而且因用戶數、播送時段與傳輸方式等不同而差別對待時,都可視為「正當」,使規範形同具文。一種解決之道,是將競爭法上的「瓶頸設施」概念導入廣電法,將符合條件的節目視為影響競爭關鍵的「瓶頸設施」,要求無歧視授權,必要時主管機關可介入調處。

凱擘案的有條件通過,還凸顯了言論市場的集中性與競爭議題。在此案中,NCC限制凱擘設立新頻道,例如不得新設新聞台、財經台及購物頻道等,或正是基於這種考量。我國現行法制並沒有這種跨媒體整合的明文規定,對於集團利用平台與頻道的控制權,追求私益的行為,或是壓抑其他言論內容的做法,也缺乏相關規範,但這正是各界所關切的焦點。因此,政府有必要嚴肅檢討言論市場集中度、市場力量與其濫用等問題,並制訂出一體適用的規則。

最重要的是,對於有線電視經營權的審查要件,政府應儘速明文化;並因在數位匯流下,有線電視網路已成為一種關鍵的寬頻基礎設施,且將與其他的基礎網路互連互通,因而在審查中,尚應比照電信產業的審查納入國家安全、經濟安全及資訊安全等考量,以確保資訊基礎設施的防護

全文轉引自:http://udn.com/

富邦將宣布「台灣首個真正數位匯流服務」

Posted 十二月 19th, 2010 by sukijamie

【2010.12.19/聯合晚報/記者楊美玲/台北報導】

經濟部投審會已通過富邦金控董事長蔡明忠的大富媒體公司,有條件以新台幣360億元吃下凱擘公司,取得80%股權,宣告富邦蔡家成為全台有線電視系統業者龍頭。蔡明忠表示,12月27日將會對外宣布台灣第一個真正的數位匯流服務,並且將會推出自製節目內容。

富邦蔡家已於11月初成立了台灣優視媒體科技公司,將投入自製本土化高畫質(HD)電視頻道節目。蔡明忠表示,目前已確定和三立、民視和中天等電視台合作,推出高畫質數位節目, 未來不排除與其他頻道合作。

為了防止「媒體巨獸」產生,NCC日前有條件通過大富媒體公司併購凱擘有線電視,蔡明忠今天用「好事多磨、曲折離奇」來形容,他說,未來將會推出更多的匯流服務,讓消費者可以體驗到更便利的服務,強調真正的數位匯流服務,絕不是把現有的服務全綁在一起,但對於未來究竟要推出什麼服務,他不願多談,強調於月底前會對外公開。

NCC日前對外表示,因富邦集團已掌握金控、購物台,為防止富邦集團變成「媒體巨獸」,因此大富要併凱擘,必須承諾未來一年內不得投資類比頻道,且在有線電視數位化完成前,除非NCC同意否則將不准新設新聞台、財經台與購物台。

蔡明忠指出,過去常思考要不要與其他業者合作自製數位匯流節目內容,現在已決定「下海」,未來將會做出好看的節目內容給大家看。他強調,所謂讓電視節目更好看,是指傳輸與內容數位化,將會花更大的力氣去做好節目內容,絕對會讓觀眾耳目一新,他也再次表示,絕對會遵守與NCC的承諾。

對於壹電視遲遲未能取得NCC的核准,蔡明忠指出,對於任何有心要做數位匯流服務的業者,都應予以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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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敬一:哪些事業不宜跨足媒體?

作者:朱敬一  出處:Web Only 2010/10

 自澳洲大亨梅鐸收購諸多媒體後,「財團買媒體」的風氣就開始往全世界漫延。在台灣,旺旺集團買下三中、聯邦集團跨足自由時報,富邦集團、遠東集團都想跟進,皆為著例。

 一般行業只要不涉及公平交易法,影響場競爭與交易秩序,國家通常不會對企業併購表示意見;但是媒體事業卻不太一樣。至少就有線電視而言,由於寬頻的使用兼具平台與載具功能,形同某種形式的公共財,故許多國家都以「特許」方式加諸管制。在台灣,某甲財團若要買下乙電視,依法要經過NCC的實質審查。問題是:NCC究竟該用什麼判準與原則,來審查其他事業與媒體的併購?這中間有沒有抽象原則可資依循?我遍查文獻、諮詢新聞大老,卻找不出一套理論架構,甚是苦惱。

於是,我嘗試以社會科學的角度及架構來分析。某些新聞學者認為所有媒體都該公共化,持此主張者代表「所有財團都不該涉足媒體」的觀點。此「全面公共派」的另一個極端面,則是全面市場派。但即使是這一派市場擁護者,也不同意政黨或政治勢力介入媒體。黨政不宜介入媒體的支撐論點為:政治是要被監督的對象,當然不適合去兼營一家監督別人的媒體,以免監督者與被監督者角色混淆。

在以上這兩個極端之間,我們面臨的問題是:「經營什麼事業的人可以兼營媒體?什麼人又不可以?」如所周知,媒體對社會氛圍有極強的影響力,但也不是所有的行業都那麼在意、那麼受制於社會氛圍。一般而言,做米果的旺旺與泡麵的康師傅,只要其食品健康衛生,則他們企業營運的約制力大都來自於市場與競爭,鮮少與社會氛圍扯上什麼關係。換言之,我認為「賣泡麵」與「辦媒體」之間幾乎沒有綜效(synergy)可言。

反過來看:越是與媒體經營有大綜效的事業,恐怕就越不應該跨足經營媒體。一旦甲事業財團併購乙電視後,拚命用乙電視去拉抬甲事業的聲勢,其所發揮的綜效若越大,就表示乙媒體離客觀、中立、批判的媒體應有本質越遙遠。簡言之,媒體在本質上不應該與其他事業或群體產生綜效。就抽象意義而言,政治勢力不宜經營媒體,就是因為政媒之間的綜效太大太大。

接下來的問題是:除了政治,還有哪些行業最期待與媒體產生綜效?我沒有標準答案,但覺得NCC在審查時最該畫下的跨業紅線,就是其他「特許行業」。所謂特許,未必窄化為執照的核發許可,而是指某種一般性的社會支援。以銀行業為例,他們是靠政府的存保、準備金管理、人民的信任、極高的財務槓桿等社會支援體系而存在。社會當然該對銀行予以監督,而其中重要的監督管道之一,就是媒體。

從這個角度來看,一個財團不應該同時經營特許的媒體與另外一支特許事業。這是個人粗淺的看法,一則給NCC參考,二則也有待研究傳播理論的人深入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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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分析-有線、電信業大洗牌
  • 2011-02-15
  • 工商時報
  • 【林淑惠】
  •  

         有線電視跨區經營、以及有線與電信兩大產業跨業經營,這兩大政策落實推動之後,市場預期,將加速國內數位匯流到位時程,但也將顛覆國內整體有線、電信產業生態重新大洗牌。

         市場人士分析表示,當凱擘、中嘉也能提供電信服務,而電信業者同樣也可以跨足經營有線電視,並且政策導向鼓勵新進業者進場角逐有線電視與電信商機此際,勢必同時刺激市場興起新一股整併風潮,將產業生態導向集團化發展

         電信三雄包括中華電、台灣大與遠傳,以及有線電視前三大凱擘、中嘉及台灣寬頻,這6家公司原本分屬於電信與有線電視不同領域,將在數位匯流來臨時、將在同一個大池子裡找魚吃,競爭激烈可期。

         而在富邦併購凱擘、並與台灣大聯手布局數位匯流,而遠傳評估透過與其它業者合作、收購台灣寬頻此時,未來,這6家公司在數位匯位市場的角力賽及排名,才正要開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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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邦併購系統台 改變有線電視生態


    高級助理研究員 褚瑞婷
    關鍵字: 數位匯流 有線電視
      2010年11月,富邦集團成功併購有線電視系統台(MSO)「凱擘公司」。為了這個併購案,蔡明忠兄弟花了一年多的時間,從資金來源到規劃發展,可說是絞盡腦汁。但由於富邦集團旗下的台固媒體已擁有五十萬的收視戶,若再加上「大富媒體」所買下凱擘持有的總戶數,富邦集團擁有的有線電視戶數已經達到全台總戶數的近五成。因此,NCC擔心過高的佔有率可能引發壟斷,因此要求大富必須遵守「十五項承諾」,而這十五項承諾的附帶條件,也讓富邦集團必須多花數十億元的資金,以達到NCC期盼的「電信及有線電視匯流發展」。
      
    這幾年來,台灣傳媒產業似乎走向集團化的趨勢,包括邦集團、壹傳媒、旺旺中時集團皆然,值得注意的是,加入台灣電視產業的多為外資或非本業經營者,其原因不難臆測,不外乎是因為本地電視集團光是維持現況就已大不易,或是本土業者看不到產業未來商機而不願投資等等因素。但除此之外,佔據龐大無線資源的公廣集團,則因長期以來的績效不彰,不但在節目內容的表現方面差強人意,在內部人事運作與組織經營等面向也是屢發爭議,讓無線電視數位化的腳步更為緩慢。

    儘管如此,仍有許多投資者對台灣幾近毫無開發的數位荒野備感興趣,特別是有線數位電視產業。舉例來說,蔡明忠兄弟所代表的富邦集團,旗下除了台灣大(台固媒體)之外,日前併購系統台申請送審獲准,預計砸下上百億元投資數位匯流市場,未來可能將整合系統與頻道的垂直勢力;而壹傳媒搶攻電視頻道的動作頻頻,甚至不惜與NCC互槓,也斥資百億元發送機上盒。此外,兩年前才併購中時集團的旺旺團隊,據報導指出,也正在進行購中嘉系統台的送件審查作業。這麼一來,有線電視產業即將面臨頻道業者與系統業者的間接整合所形成的新勢力,轉向「集團化經營」的發展態勢也更趨明顯。

    不過,其實這個併購案的成立,打破了媒體管制只有反壟斷的思維。過去,政府為了維護消費者的多元選擇權益,因而限制媒體的集中化發展,但面臨數位匯流所需的龐大資源,政府也開始正視市場環境急需資源集中發展的趨勢。更重要的是,媒體所有權已經開始走向「跨產業別」的經營趨勢。除了媒體間的跨業經營以外,其他產業走入傳媒的趨勢也開始發酵,包括富邦成立momo電視台、併購系統台,以及旺旺併購中時、即將收購中嘉等等,都是此種例證。至於中華電信發展MOD,與壹傳媒結合「全球一動」WIMAX等跨業整合的企業,更是不勝枚舉,但這個趨勢卻暴露出台灣傳播通訊法規過於陳舊,跟不上跨業經營發展的嚴重問題。

    總的來說,有線電視生態正面臨近年來的重大變化,但主管機關的腳步似乎落後產業發展的動態,法規改革的部分更是如此。因此,主管機關若再不擘畫出通傳產業的整體施政藍圖,恐將漸失產業前進的領導力,唯盼社會大眾共同努力關切之。

    原文: 富邦併購系統台 改變有線電視生態 -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網址: http://www.npf.org.tw/post/1/8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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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CC竟接受蔡明忠弔詭的承諾(陳炳宏)

    2011年 01月25日 蘋果日報
     

    在年代集團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違反承諾後引發不准換照(或稱撤照)後,另一家媒體集團對NCC的承諾其實也同樣潛藏危機。去年底富邦集團董事長蔡明忠向NCC許下15項承諾後,經濟部投審會在一個月內也同意,由蔡明忠兄弟以個人名義投資的大富媒體公司併購外資凱擘集團在台擁有的12家有線電視系統。雖然兩會在通過此併購案時都強調,如果大富未能履行附帶款的承諾,NCC與投審會都會依相關法規祭出罰責或甚至撤照。在此姑且先不論這些承諾的法律效力,會不會再引發類似年代電視台換照承諾的爭議風波,但問題是,蔡明忠的承諾與違法條文同時共存,而前述兩單位卻都視而不見!

    這項附帶決議中有個承諾相當弔詭,但NCC與投審會卻都沒意識到,那就是蔡明忠向NCC保證「蔡氏兄弟及台灣大哥大總體訂戶不得超過全國總訂戶3分之1」。當此併購案提出時,蔡氏兄弟的大富媒體與富邦集團有沒有集團企業的任何關係,被視為是主要爭議之一,因為如果大富與富邦是關係企業,那一來將違反黨政軍三退的禁令,另外其共同擁有有線電視訂戶數就有超過《有線電視法》規定的全國3分之1上限的疑慮。雖然大富與富邦的關係很令人懷疑,而大富也極力撇清它與富邦有任何關係,強調大富媒體是蔡氏兄弟個人的投資,完全與富邦沒有關係,那自然就與富邦集團旗下台灣大哥大擁有5家有線電視系統的台固集團也沒有關係。
    或許NCC在審查過程中,無明確證據證明大富與富邦有關係,最後只能同意此併購案,不過大概NCC還是有點不甘心沒查到證據,因此就要求大富加台固總訂戶數不能超過法令規定的全國3分之1的上限。但其實NCC要求大富的這項承諾是有問題的,因為理論上,既然NCC沒有證據證明大富與富邦的關係,而大富也一再保證它與富邦是清白的,那NCC就不應要求大富作這項承諾。不過更奇怪的是,大富大概急於想趕緊讓併購案通過,結果竟然也答應NCC的這項要求。雖然這項承諾是誰對誰提出的,筆者不得而知,但雙方會同意則很耐人尋味。
    問題在於,大富的這項承諾充滿矛盾,因為如果大富與富邦沒有關係,那它又如何能承諾大富加台固的總訂戶數不會超過全國3分之1呢(目前台固訂戶數佔全國約10.89%,而大富總訂戶數佔全國約22.31%,兩家加總已超過全國3分之1)?如果大富敢承諾會控制住讓兩家企業的總訂戶數不超過3分之1,那不正好證明兩家企業「有關係」,否則大富如何替台固承諾未來不會再買其他有線電視系統,以免兩家加起來超過法定上限呢?這項承諾正是大富「此地無銀三百兩」的證據啊!

    承諾事項缺乏邏輯

    這樣想好了,誰有權力能要求台固可不可以再買賣有線電視系統?這事誰說了算呢?老實說NCC加這項承諾,以及大富敢承諾這項附帶款,兩者的心態都值得探究。更有趣的是,日前投審會通過大富併購案甚至也附帶決議要求大富應按NCC的15項承諾辦理,如果未履行,會依相關法規祭出罰款。這引發值得深思的問題是,難道行政機關對民間企業要求承諾要求上癮了嗎?導致大家對承諾事項都只是行禮如儀,先認了再說,出事再來翻臉,而不管其間的適法性與邏輯關係嗎?因此,建議NCC針對這項承諾,應馬上清查大富與台固兩家公司所擁有的全台有線電視訂戶總數,確認有無違反《有線廣播電視法》第21條系統經營者與其關係企業及直接、間接控制之系統經營者總訂戶數合計不得超過全國總訂戶數3分之1上限之規定。

    作者為台灣師範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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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大聯網 電視聽歌看雜誌

    2010年 12月28日 蘋果日報
     

    【徐毓莉╱台北報導】台灣大哥大昨宣布推出全台第一個聯網電視服務,不用打開電腦,只要是台灣大寬頻旗下有線電視系統的用戶,申辦指定寬頻上網服務,即可使用聯網電視服務,包括看電視版YouTube、FHM男人幫影片、用遙控器玩類似開心農場的種菜遊戲等,若是台灣大行動電話用戶,也可把拍下的照片隨時傳送到有聯網服務的電視上。

    台灣大哥大旗下台灣大寬頻推「聯網電視服務」,訴求7至70歲都能輕鬆上手,預計最快明年2月上路,台灣大表示,只要是台灣大寬頻旗下有線電視系統的供裝區,包括永佳樂、鳳信等,民眾都可申請此服務,可申請用戶逾50萬戶。旗下有多家有線電視系統的凱擘董事長鄭俊卿說,規劃明年第3季凱擘也能推該服務,旗下系統業者用戶數約100多萬戶。

    照片影像隨傳隨看

    台灣大表示,聯網電視服務透過自行開發的平台,可點選電視版YouTube影片、FHM男人幫獨家影片或透過遙控器玩類似開心農場的遊戲,這些以往在電腦前才能做的事,透過該平台皆能搬上電視螢幕。
    此外,台灣大也提供照片分享到電視的服務,台灣大哥大行動電話用戶拍攝的照片可立即分享給有申裝聯網電視服務的親友,例如家中有聯網電視服務,只要透過手機傳送分享,正在看電視的家人會看到電視畫面上有一個訊息告知有新照片可觀看。

    未來趨勢「很方便」

    另外,手機或電腦使用的ezPeer音樂服務,也能透過電視使用。
    民眾邢先生說,這種服務是未來趨勢,可吸收少上網但長期在看電視的人。電信網站「電信蜂(beephone)」網站主編鄭彙翰表示,聯網電視服務提供像電視收照片等服務,看電視可同步接受外界訊息,不用一直檢查手機,很方便。

    台灣大寬頻newTV聯網電視 服務資訊

    ●特色:不用打開電腦主機即可透過電視觀賞特定網路內容
    ●內容:
    ˙電視版YouTube隨搜隨看
    ˙查詢台鐵時刻表、高鐵時刻表、農民曆等
    ˙可在電視上玩類似開心農場的遊戲,作物收成後的紅利積點可兌換實體商品或手機加值服務
    ˙台灣大行動電話用戶可將手機拍攝的照片或影片,傳送到電視觀賞,或透過電視連網到台灣大用戶專屬的雲端相簿瀏覽
    ●適用對象:台灣大寬頻旗下有線電視系統用戶(如永佳樂、鳳信、聯禾、觀天下等),若申請特定寬頻上網資費,即贈送數位電視部分頻道及聯網電視服務,價格未定
    ●實施:最快明年2月中旬
    資料來源:台灣大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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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電視 富邦、壹電視拚鬥MOD
    聯合新聞網 2010/12/25
    台灣閱聽眾即將面對一場「網路電視」大戰。富邦集團和壹傳媒集團積極進軍網路電視領域,將在最近大發數位機上盒,透過有線電視網路或光纖,直接提供消費者更多更新的隨選節目…
    【聯合報╱記者彭慧明/台北報導】

     

     
    台灣閱聽眾即將面對一場「網路電視」大戰。富邦集團和壹傳媒集團積極進軍網路電視領域,將在最近大發數位機上盒,透過有線電視網路或光纖,直接提供消費者更多更新的隨選節目,收看平台橫跨「四螢一雲」,挑戰目前國內最大隨選視訊業者中華電信MOD。

    富邦集團蔡明忠、蔡明興兄弟最近透過私人的大富媒體,以三百六十多億元買下凱雷集團旗下的凱擘公司,包括富邦原本已有的台固媒體在內,富邦集團擁有全台灣半數以上有線電視家戶市場。富邦大董蔡明忠已宣示將推出台灣第一個數位匯流服務。

    據了解,下周一,富邦集團旗下的台灣大哥大將正式推出「Connected TV」連網電視業務,將以提供機上盒的方式,向國內有線電視家庭推出整合通信、影視和上網的服務。富邦先前已經和三立、民視與中天合作,成立台灣優視公司,將節目數位化,以雲端技術透過網路讓閱聽眾隨時下載收看,這幾家電視台的節目初期會優先透過Connected TV提供給閱聽眾;熱門電影院線片也可以在家付費收看。

    根據蔡明忠的規劃,富邦推出的服務將橫跨「四螢」一雲,除了「三螢」的電腦、電視和手機螢幕外,台灣大哥大年底將推出的平板電腦myPad會是第四「螢」,富邦將推出訂閱一次、四個平台都可收看的服務,讓閱聽眾走到哪看到哪。

    目前中華電信的MOD可在電視、電腦上收看,收視戶約八十到九十萬戶間,富邦則立志以跨螢幕、跨平台及更多的節目內容,計畫第一階段就要先拿下十萬戶的收視戶。

    壹傳媒集團因為無法打進有線電視頻道,同樣採取進軍網路電視的策略。壹傳媒成立壹多媒體娛樂服務公司,不久前在網路上以發問卷方式,邀請民眾試用價值三千元的「網樂通」數位機上盒,標榜可以插上家裡寬頻網路或有線電視網路,免費收看全系列的壹電視所有節目,以及最新的電影。

    據了解,網樂通數位機上盒短期間已經發出近八萬台,目前缺貨,連集團內的員工都被要求「明年再申請」。壹傳媒主席黎智英以辦嘉年華會的方式,在廿五日清晨兩點開始開放民眾排隊申請免費體驗的機上盒,將公開發送兩千台,廿八日起就可透過機上盒收看壹電視新聞台、綜合台和各種電影,繞過NCC禁令,進駐觀眾家中客廳。

    【2010/12/25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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