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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電影 活水在哪?

  • 2011-01-16
  • 中國時報
  • 【王乾任】
  •  

         日前報上一則小新聞,說是李安導演來台拍攝《少年Pi》,像黑洞般吸光了台灣電影業的幕後工作者,形成人才荒,弄得其他電影都缺人手。報導還說,此情況並非特例,像是《雞排英雄》、《痞子英雄》等片的拍攝檔期都排在魏德聖導演的《賽德克巴萊》之後開拍。

         該則報導說明了台灣電影產業幕後專業工作人員不足的問題,相當嚴重。偌大的台灣電影圈,一個檔期竟然只能開拍一部大片,這對寫下好成績的台灣電影來說,實在是一大警訊。

         找理由替人才荒解釋不難,像是十幾年來低迷的國片市場,讓這個產業無法培養太多專業電影人才,資深的專門人才,或許可以在沒電影拍的時候另外找工作來做,但沒經驗的菜鳥想進這一行從事幕後工作,恐怕得有耐貧的能力,再不然就是家裡經濟得夠優渥才行。

         台灣文創產業的幕後人才荒並非電影產業獨有的現象,其他表演藝術、漫畫創作、職業運動、服裝與工業設計等文創領域,近年來陸續有人才在國際上發光發熱,都有產業平台不夠完整,人才被迫走出台灣進入世界,能力才能被看見。可是對一個希望發展文創產業的國家來說,卻不是什麼值得高興的事。

         一個成熟的文創產業環境,能夠創造就業人口與市場產值的文創產業,絕對不是只有少數幾位能夠在國際舞台上發光發熱的明星創作人就足夠了,還必須有健全的產業平台,產業後備軍培養機制,讓有志於此的年輕人能夠在學校時就獲得專業訓練之外,畢業後投入社會,也能找到一份足以養活自己或能夠鍛鍊專業能力的相關領域工作,在產業中在工作實作中磨練成長,一方面壯大產業,創造市場規模,一方面也增加就業市場的規模。

         台灣如果真的要靠發展文創來帶動新一波的產業發展,就勢必由政府出面,設計得以補足現階段產業平台不夠健全的優惠獎勵措施。政府應該深入了解文創產業各領域在台灣的產業平台構建狀況,哪個產業缺什麼東西,需要稅務補貼還是土地成本補貼,抑或者需要就業補貼的,一一羅列出來,根據各文創產業的需求設計適合的輔導政策。

         以台灣電影業來說,現階段正是走出多年低迷,重新開始爬升的階段,但因市場規模尚未壯大,以至於專業電影工作人才仍嫌不足,也許是專門從事電影幕後工作的專業公司尚無法有多餘的財力聘用沒有經驗的年輕菜鳥,政府不妨提供一些就業補貼給電影相關產業的公司,令其可以在降低財務壓力的情況下多聘一些新進人才,或許設立一些獎勵辦法,鼓勵海外優秀電影工作者來台工作/授課,建立一套能夠培訓/擴充電影產業的人才的辦法。現有的國片獎勵金制度也不妨擴大規模,不只給劇本或電影補貼,也給和電影工作相關的其他專門技術領域設立獎勵補貼,或由政府出面來擔任媒合產業合作的推手,幫助市場規模尚小的台灣電影產業和其他產業合作…。

         從過往台灣產業發展的歷史來看,扶持一個有潛力的新興產業,絕對需要政府的政策輔導,否則台灣電影產業可能陷入一種矛盾邏輯:受限於人才數量以至於年度拍片量無法增加(電影產業的市場規模與產值無法擴大,就業市場規模無法再擴大,無法培養新進人才,不斷靠同一批有經驗的老鳥支撐,無法培養人才之外,也造成人才斷層),且能接拍大片的多是已經有多年電影工作經驗的資深電影人,年輕人沒辦法進入電影產業,以至於台灣電影卡在一個規模瓶頸中無法再突破,若因此而錯過了讓國片重新在國際舞台上發光發熱的機會,不但是電影業的損失,也是台灣經濟的損失。

         (作者為文化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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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談論文化創意產業現在的發展
    教育文化組政策委員 漢寶德
    關鍵字: 文化創意產業
      在政府的號召之下,文化創意產業,看上去似乎已如火如荼的展開。但是這個已經為大家琅琅上口的「文創」,究竟做到什麼程度呢?老實說,一時還看不出來。甚至在觀念上還沒有搞得很清楚呢!
    今天大家所喜歡談的文創業似乎可以包山包海,究竟是怎麼回事呢?要嘗試把它理清楚,才能在一片混亂中看出端倪。讓我來試試看。

      先看看文化是什麼。大家都認定文化是藝術,自視覺藝術到表演藝術,全在爭文化這個稱號。藝術不但範圍廣大,而且縱深也高不可測。上自高級的精緻、深奧的藝術,下至民俗與大眾化的、以娛樂休閒為目的藝術,也無所不包。

      這還是藝術界的看法。文化一詞在人類學中指的是生活方式每一個族都有自己獨特的生活方式與價值觀。因此衣食住行莫非文化。凡表現出民族特色的生活文化就很自然的被視為具有高度價值的文化,與藝術可以等量齊觀,其重要性且有過之而無不及。

      創意是什麼呢?就是創造力的表現。藝術家的工作就是以創意為基礎。每一個活潑的文化都是富於創意的,也就是為了生活的改善而尋找更有效的或更令人感到愉快的生活方式。這種求新求變的精神,到了近代就一發而不可收拾,使得今天的文化漸漸以尋求新經驗為基本動力了。

      創意連上產業就不得了了。今天的社會是以創造財富為最高價值的。在一個不斷求新求變的文化環境中,新與變就是創造財富的利器。利用創意產生新的生活用具,就是創意產業。嚴格說來,一切工業,包括高科技在內,都是創意產業。國人也許沒有注意到,「產業」是日本人的翻譯,它的原文就是「工業」。工業都是為了改善生活與創造財富。

      說到這裡讓我們回頭看看文化創意產業有多少種解釋。我習慣上把它分為以下幾類。
    第一類,高級藝術的商品化、大眾化。
    第二類,民俗工藝的生活化與藝術化。
    第三類,工業產品的藝術化、仕紳化。
    第四類,傳統文化產業的趣味化、娛樂化。
    第五類,以上各類的衍生產品。

      經過這樣的分類,大概可以看出我們所面對的文創問題了。第一與第二類是藝術的產業化,第三類是產業的藝術化。第四類是大眾文化,第五類則是裝點性的,邊緣性的東西。

      在台灣,大家注目的是第一類,也就是藝術的產業化。在視覺藝術方面,不期然就以美術館、博物館為中心了,這裡是「銷售」藝術價值的地方。特殊的展示與來自國外的超級大展為製造產值的手段。在表演藝術方面,大規模的國際性演出,早就經「新象」等機構介紹到台灣,是藝術產業化的先鋒。只是不論視覺還是表演藝術,仍然以輸入為多,說明我們在這大潮流中是落後的。我們的標竿只有「雲門」而已,而雲門還沒有產業化。

      視覺藝術的商品化,無過於每年一度的國際藝術展覽會,畫廊協會努力推展藝術市場,可是整體說來,還無法與國外市場相較。通俗的表演藝術是台灣的強項,大眾化非常成功,也有外銷海外華人市場的力量,但政府是否需要再大規模的興建通俗音樂中心是值得懷疑的。

      大體上說,台灣在文創業的主力上是有待努力的。那就是第三、第四兩項。大眾文化產業,包括影、視與出版,向來佔有文創業產值的大宗,尤其是影視,我們卻一蹶不振。創作者一直無法掌握到時代的精神,受大陸與韓國的夾擊,無法得到國內觀眾的支持,遑論征服世界。如果台灣要大力發展文創業,這是必須從頭下工夫的場域。影視工作者要在人性的體會上努力,才能抓住觀眾的心。新興的出版業是動、漫。是新時代的遊戲與娛樂。這種高科技的休閒產業由日本領先,我們要大力培植新秀,才能在此產業中佔有一席之地。

      與生活最密切相關的文創產業是第三項,是產品的藝術化,也就是設計產業。這是與製造業直接相關的產業,所以最需要全體國民的參與,也最能反映一個國家的文化素養及其水準。它與審美力量有關,因此產值也很大。據說一個LV的產值超過幾個台積電呢!可是在這方面,我們只是起步,缺少全民素養,政府也只能在旁鼓勵,乾著急而已。教育文化界負有重任,必須盡一切可能提升全民文化素養。可惜我們的教育界忽視這一點太久了。

      目前我們常誤以為博物館文物影像授權之類為文創產業,實在太小視問題的嚴重性了。事實上,以上四類文創產業都有衍生的商品,其中以博物館禮品店所可以發展的產品最多。文物的影像授權只是其中之一。然而這種所謂文創產業,其產值非常有限,發展得好,也不過可增加國民生活趣味,對經濟的幫助不大。這是一種雷大雨小的產業。我國文創產業面臨的問題是亟待克服第三、第四類發展的困局,主其事者不能為這類邊緣產品所誤導。

    (本文僅供參考;原載於文化創意產業推動服務網http://cci.culture.tw/cci/cci/epaper.php?act=epaper_detail&sn=100

    原文: 談論文化創意產業現在的發展 -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網址: http://www.npf.org.tw/post/3/8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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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位典藏加值 創造產業新風貌

    Posted 二月 24th, 2011 by alwaysbe

    【2011.02.24/工商時報/記者簡立綜報導】

    「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橋接計畫」日前舉辦文創的崛起-探討數位典藏產業的現在與未來系列活動,3天系列講座,涵蓋了典藏背景、商用授權實務、典藏創意加值應用成功案例,從基本論述說起,透過深入淺出的互動與課程,讓文創與產業的關係更加緊密結合。

     

    國科會人文處處長傅仰止表示,台灣設計界人才濟濟,人口不多,卻在德國IF設計獎中奪得24個獎項,優異的成績,讓全球驚豔。「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是10個國家型計畫中唯一以人文社會為題材的計畫,也是最能與文化創意配合之計畫,這計畫所數位化的文化資產,如何進一步由文化財轉變為資本財,對台灣設計創意能力之提升有推波助瀾之效。

    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橋接計畫之數位典藏橋接專案主持人何文雄表示,數位典藏將歷史文物及民間故事,以典藏、科學與學術為目的進行保存,目前「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聯合目錄項下已累積數百萬筆原創典藏成果。因此許多廠商與業者期待能將這些豐富的典藏資料應用到商業化用途,尤其是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國家型計畫合併之後,更多業者希望將典藏資料庫素材應用於學習與學校教育,但典藏應用的過程中,需要學術與商業,素材與設計充分整合,這就是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橋接計畫所扮演之角色。

    數位典藏有三大應用範疇,第一是創意應用,如何將素材轉化為具有創意之衍生性商品。第二是社會應用面,將素材知識性融入學習、電子書與數位閱讀的環境。第三為如何將具有代表性及獨特性之典藏元素導入至數位內容與數位媒體,造成更大文化影響力,上述構面,都是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橋接計畫所努力之目標。

    全文轉引自:http://news.chinatime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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